组织人事部(处)(党校、人才办)

党群组织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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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处)(党校、人才办)介绍

党委组织部(党校、人才办)是学校党委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设干部科、组织科,在党委领导下主要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和党校日常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部(处)(党校、人才办)职责

一、组织部(党校、人才办)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党委干部、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学校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先两优”评选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负责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和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预审工作;统筹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配合上级组织做好校级领导干部推荐、考察、考核等工作,落实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六)负责拟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调整方案;负责学校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教育管理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负责中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七)落实党管人才的原则,制定人才引进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培养、使用、稳定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八)负责中层干部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因私出国证件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党建研究和专题调研工作。

(十)负责学校党委党校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考核二级党校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处职责

(一)负责拟定学校各单位部门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人员编制和人力资源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二)负责教职工的录用和调配工作。负责学校人员交流及缓聘、待聘、辞聘、拒聘等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校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的计划审批和工资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劳动保护管理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工资总额核定及各类人员的工资、校内津贴、补助等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学校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补助费等管理和调整工作。

(六)负责学校教职工的退休、退职手续办理以及延聘、返聘的审定工作;负责请销假、丧葬、抚恤、评残等有关工作。

(七)负责学校教师及一般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八)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及三类岗位人员的聘任工作。

(九)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培训工作。

(十)负责学校高级专家的选拔、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兼职教师的聘任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人才信息库建立和管理工作,完成各类人员情况统计报表、信息收集工作,并负责学校人事、劳资的调查、统计报表和立卷归档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辽阳市青年大街24号,北校区机关办公楼4层411、409室





党委教师工作部简介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主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职能部门。

 

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

 一、负责落实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二、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学习、考核、典型宣传等活动。

三、统筹开展教师激励表彰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选树先进典型,弘扬优良师德师风。

四、负责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工作。

五、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辽阳市青年大街24号,北校区机关办公楼5层511、5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