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党群组织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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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是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开展学生工作的主要部门之一,工作职责涵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奖励与资助、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公寓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院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全院学生的政治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指导、协调、检查、考核、评价各系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定期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有效提高学生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校武装工作的法律法规,根据国防教育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开展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国防体育训练与竞技和大学生征兵、预备役建设、民兵组织建设与训练、国防教育、拥军优属等工作。加强对复员学生服务,做好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四、负责全校国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军事理论教研室建设,做好军事理论课程的教学安排,严格落实国家对高校军事理论课程的相关要求。

五、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心理健康普查、建档。负责高危人群建档、跟踪、调适。负责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在学生中开展自助互助工作。负责咨询员自身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建设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各系(部)学生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考核和评估工作。

二、负责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专兼职学生管理工作队伍选配、培训、考核、奖惩和班导师队伍建设工作;通过辅导员培训、评比等多种形式促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辅导员家访工作;积极组织辅导员队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三、负责全校辅导员年度考评与评优工作。

四、认真开展学风建设工作,选树优秀学生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五、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做好国家(政府)奖助学金的评比发放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落实学生各项资助政策及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办理学生医疗保险和学生实习责任险等学生保险工作。

六、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促进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抓好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七、负责学生公寓管理,积极推进学生公寓文化建设。

八、负责全校学生评优评奖工作,严格落实奖惩程序,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切实做好学生各项奖励工作,严格管理规定,做好违纪处理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九、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配合、协助保卫处等相关部门,作好学生特殊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做好学生稳定工作。

十、认真做好迎新工作,组织好新生入学教育;做好毕业生工作,组织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

十一、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