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11-12
2482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作用,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全面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经研究,辽宁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申报者也可在符合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立项要求
1.项目选题应围绕思政课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具有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全局性、前瞻性较强,适应教育教学和学生发展需要,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有创新,预期成果在一定范围可复制可推广。
2.支持和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申报1项。
2.已经申报省教育厅组织的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3.申报者仅限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
四、申报要求
1.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管理、结项等参照《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申报项目需填写《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11点之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校科研管理处电子邮箱 lnjzzy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辛雨
联系电话:0419-5599131,626585
电子邮箱:lnjzzykyc@163.com
附件1: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2: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4:《课题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