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11-04
2480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总结集团内校企合作成功经验,促进集团各成员间的互相借鉴与提高,同时表彰集团内校企合作优秀案例,经集团秘书处研究决定,将面向集团院校成员单位及二级专项工作委员会征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集团院校成员单位、二级专项工作委员会
二、征集内容
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
1.校企合作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多元化办学典型案例;
2.院校实体化运作职业教育将集团(联盟)典型案例;
3.校企共建共享实训基地、校企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典型案例;
4.企业依托职业院校开展职工在岗教育培训典型案例;
5.院校深入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典型案例;
6.校企合作开展专业建设、合作研发岗位规范和质量标准典型案例;
7.校企共同培育“双师型”教授队伍典型案例;
8.产教融合教学改革与创新创业教育典型案例。
三、案例要求
1.具有推广价值,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2.典型案例应包括实施背景、主要做法、成效经验等。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有相关数据作为支撑(撰写说明见附件1)。案例图文并茂,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格式要求见附件2)。
3.已获奖案例的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的案例需提交万方查重报告电子版,重复率不得超过10%(不含自重率);申报者所提交的案例文责自负。
四、报送方式
各申报者于2021年11月10日之前,将案例电子文档(Word版)发送至学校科研管理处电子邮箱中。
五、成果应用
集团将对申报的案例进行遴选,对优秀案例给予奖励,优秀案例印刷案例集,通过集团网站刊登推广。
联系人:辛雨
联系电话:0419-5599131(626585)
电子邮箱:lnjzzykyc@163.com
附件1:案例撰写说明
附件2:案例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