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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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创新人才、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和动力,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辽科协发〔2017〕13号),现将2018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
本评选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等学科,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不含教材)。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为2016年1月1日- 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
(二)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我省工作(不包括在读学生),成果为在我省工作期间产生。如果是通讯作者申报,可在系统里把个人信息填在第一作者处,其他作者顺延,但打印出申报表后,要在申报表首页做明显标示。
(三)参评学术论文需公开发表;学术著作需正式出版。论文发表时间如果有出刊(publish)和网上发表(online)两个时间,以出刊时间为准。另外,今年的成果发表时间截止到17年末,17年底前确定期刊收录,但17年底前未出刊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四)申报作者顺序应与实际发表顺序一致,申报人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五)每人仅限申报1项成果,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
(六)申报成果不得涉密,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七)往届参评过的成果不再参评。
三、申报程序
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报人登录省科协网站(http://www.lnast.net)。
(二)进入成果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注:推荐单位填选辽阳市科协)
(三)通过系统打印填报好的纸版申报表并在学术诚信承诺书上签字。
(四)将纸版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科研管理处审核。
四、上报材料要求
(一)学术论文提交系统生成的申报表电子文档1份,出版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实名电子版1份,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1份。
(二)学术著作提交系统生成的申报表电子文档1份,并提供原著作1部,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1份。
(三)所有报送的纸版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五、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6月19日截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雨(626585)
电子信箱:lnjzzykyc@163.com
附件一:推荐单位及代码
附件二:学科设置及代码
附件三:系统使用说明